渝笙

众生皆苦。

【凯我】相爱恨早02

CHAPTER  2

“日月星辰都落入你眼中,像穿过整个温柔宇宙”

 

 

“秦歌!”

剧组里的工作人员跑过来,冲我挥了挥手:“导演喊你过去一下。”

我走过去的时候王源正在导演旁边看回放,真快,刚见到他的时候还是小小的一团,现在已经比我高了一个头。

真讲起来,其实我比王俊凯更早认识王源。

王源来的那天,我跟王俊凯一起在练舞室。我发现自己忘了带巧克力棒就准备下楼去买。楼下的店门口有个矮矮的小男生,肉特别多,白白嫩嫩的。我当时也没多在意,买了东西就匆匆上楼,却跟王俊凯一起被告知有个新生要加入。工作人员领着他走进来,哟,这不就刚才那小男孩吗。他结结巴巴的自我介绍:

“你,你们好,我叫王源。”

“你好。”

玩熟了之后才发现王源看上去挺矮的竟然比我大两岁。彼时他哈哈哈的一直笑要我乖乖叫他哥哥。这王俊凯可就不乐意了,我长这么大都没叫过他哥哥叻。王源怕王俊凯揍他,乖乖闭了嘴没声儿了。

渝州的天很美,云朵拖出长长的轨迹,蓝白交映,分外鲜明。王源想加一个戏,准备问问我的意见。我摇摇头,拒绝了他的请求。

 

我害怕一切改变。

我抗拒一切改变。

 

 

“秦歌,你知不知道演这部戏有多累?这是我今年接过最难演的剧,估计也是这辈子最难演的角色了。”王源整个人呈大字形瘫在床上,有气无力地说。我说还原一个人有这么难么?他坐起来盯着我的眼睛,眼眸亮得像遗落的星光:

“我再也找不回十五岁那年的感觉了。我,我们,都找不到十几岁时候的自己了。”

我怔在原地,渝州夜晚的灯光顺着江面流到对岸,从高处俯瞰,这个城市的每一片砖瓦,都流光溢彩。

王源说得对。江风还是十年前的江风,树人还是十年前的树人,公交站还是十年前的公交站,只是我们已经不是十年前的我们了。

再也不可能是了。

 

第二个拍戏地点在公司。

长江国际,练舞房,录音棚,一点都没有变。

练舞房里还有练习生在跳舞,人很多,站了快三排。跟那个时候很像,又有点不一样。

那个时候的他,是独自一人。

王俊凯中考完收拾房间的时候,想把桌子上小时候的照片收起来,满脸的嫌弃,嘴里喃喃着这简直就是黑历史。我把照片抢过来抱在怀里死死拦着不许他收,两个人大眼瞪小眼,最后他妥协了:

“那就摆着吧。”

我拿着照片,怎么看怎么喜欢。小时候矮矮小小的一只,跟个土豆一样,比现在可爱多了。王俊凯把桌上的书整整齐齐的摞成一沓,转头看见我还在对照片傻乐,哭笑不得的从我手中把照片一把夺过去。指了指自己的脸:“小时候照片有什么好看的啊?有现在一半帅吗?看这里,真人!”

我嗤了一声:“你看看小时候圆圆的多可爱,现在呢,这么瘦,都不好看了。”

王俊凯眼神暗了暗,轻轻叹了口气:“我有什么办法咯,她们说我有双下巴,我得减肥啊。”

“握草。”我没忍住爆了句粗,“王俊凯,你减啷个肥,谁敢说你胖我揍死她!!”

他就笑笑,没有多说什么,我也知道那不切实际。我不可能跟喜欢他的那些人真的闹起来。因为我们都知道,未来还是要靠她们才能继续走下去。

知道那个时候他跟我们私底下还不肯提粉丝这个词,就用“她们”“那些人”来代替,他说粉丝这个词用起来太羞耻了。

我揉揉他的小炸毛,他瞪我,我就继续揉。他越瞪我越揉,就是这么有原则。

楼上楼下的邻居都知道我们关系好。从小时候到现在都是勾肩搭背手牵手长大的。我有时候也会想王俊凯到底把我当什么呢,朋友,家人,还是……

王俊凯似乎从来不懂的跟我避男女之嫌,不知道是从小就习惯了还是真的没注意。就他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我去找他也就睡衣穿着盯着一个鸡窝头给我开门。因为粉丝会围堵,所以我要在他还没回来的时候就溜到他家去。阿姨在煮饭,我就一个人写作业,讲真,没有王俊凯,挺无聊的。

第二年我跟着他进了八中。虽然在同一个学校可其实很少能在学校见到。他的名气越来越大,通告越来越多。终于到后来,我们连跨年都不能一起了。

采访的时候记者问道关于初恋的事,我盯着屏幕里微笑着的王俊凯,想听听看他怎么回答。“二十五岁以前不谈恋爱”tfcuse me??我怎么不记得他妈妈说过二十五岁以前不谈恋爱。哦,我想起来了,好像是有一次。之前两家人吃饭,刚好提到早恋这件事。王俊凯妈妈就说:

“现在的女孩子不是都像我们秦歌这样乖乖的,万一早恋一个品行不好的姑娘怎么办?还是等二十几岁再说吧。”我当时就一个激灵,饭还没咽下去鼓着腮帮子笑眯眯的望向王俊凯,眨了眨眼睛。我想自己当时的表情一定特别嘚瑟特别欠,所以王俊凯白了我一眼抢走了我的饮料。

我妈笑了,说二十几岁会不会太迟了。王俊凯妈妈摆摆手,大意是说反正要等到二十五岁这样差不多才能谈恋爱。

回到小区以后,大人走在前面聊天,我跟王俊凯走在后面。他突然问我:

“秦歌,你有喜欢的男生么?”

我愣了一下,这个问题来的猝不及防。王俊凯的神色不像是在开玩笑,气氛有些微妙,我假装很轻松的说:“暂时……还没有。”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竟觉得王俊凯好像是松了一口气。他的语调变得轻松起来,连带着步伐也轻松起来:“这么巧,我也没有。”

我脚步慢了下来,跟他隔了一个路灯的距离,嘴巴张了张,有些话呼之欲出:

我没有喜欢的人,可能……是因为我喜欢你吧。

那你呢?

 

王俊凯回头见我傻傻地呆在路灯下,眉头轻轻皱了起来,一个大步往回跨到了我身边,唤我的名字:

“秦歌?”

我望着比我高出一个头的王俊凯,暖黄的灯光照着空气中的浮尘洒在他发梢,脸上微微迷茫的神色让我闭了嘴,跟他一起往回走。十五六岁的呼之欲出的小心思就这样被没有星星的夜晚掩埋,此后许多年都潜藏在内心最深处的角落,不言不语,却从未离去。没有说出口的那些念想在往后每一个深夜一点一点浸入我温暖而潮湿的心房,然后抽枝发芽,当我想忘记的时候关于他的一切已经根深蒂固,我无能为力。

原来如此。

思念顺着时间的藤一点一点向上爬,沿着藤蔓的缝隙照进我渺小而平凡的人生,成为我在冗长黑暗里唯一的光。

 

 

很多年以后我才后知后觉,那个夜晚所有的对白和呢喃都是命运埋下的伏笔,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你已经在我心里占据不可分割的地位。我曾经模糊不清的认知,然后慌不择路的逃避,到后来放下一切和你在一起,最后得到的却是一场比梦真实的人间幻境。

可是即使知道一切都回不去,我却还固执的等着哪一天他回来找我,握着我的手说:

“秦歌,跟我走吧。”

 

跟我走吧,不问归期,不问去路。

如果真能这样就好了。

可是王俊凯不给我机会。他连一个让我陪他离开的机会都不给我。

当初我们一起住过的小区要拆迁了,所有人都搬到了新的小区。我回到旧梦深深的故里,渝州城的阳光经过树木清风的洗涤和煦的落下来,空气中浮动着细小的光粒。眼前好像放电影一样出现一帧一帧的画面,全都是我们一起走过的时光。

 

“把球给我!”

“秦歌你是猪吗!!”

“好啦好啦不哭了,我带你去骑自行车。”

“小心!”

 ……

 

小凯,我还是很想念你。

从开始到未来。

 

那一瞬间他回来了,站在草木深深的家门口,对我笑,虎牙鲜明,眸色澄澈。

于是车鸣喧嚣忽然离我很远很远,长夏的蝉鸣也离我很远很远,清远的晚风,绵长的云雾,细碎的雨滴,西天的晚霞,都离我很远很远。眼前像是拍电影一样,背景音乐是他哼唱的情歌,男主角静静的站着,慢镜头将他的动作拉得很长,一眼万年。

 

天南地北你在何方,是否记得家的模样。

 

走回酒店的路上洒水车从后面驶来,车上放着万年不变的音乐。水将地面的颜色冲洗的更深,我走过一个又一个站牌,却一辆公交车也没有停下来。

王源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刚到酒店楼下,接到他电话没有马上进去,在门口停了下来,望着大街上来往的行人。

“你在哪?”

“酒店楼下。”

“我剧本找不到了可能放在你房间了,你回来帮我开个门吧。”

我应了一声,无意间往右边一瞥,却发现一个身影站在那里,见我转过去忽然跑走了,步伐有些慌乱。那个背影真的很像王俊凯。王源在电话那头说了什么我没注意,我撒腿追过去,街角却早已看不到那个身影。刚准备离开,脚下却碰到了什么。

“……秦歌?”

“喂??你怎么了??”

我捡起掉在地上的东西,声音有些颤抖。

“王源儿,到酒店大厅等我。”

 

“所以说你捡到的是你给王俊凯的玉佩?”

我点头:“这个玉佩是我从小带到大的,那个时候组合出了事,我就把玉佩给了王俊凯。我希望这能保佑他平安健康,顺顺利利。”

“可是,秦歌……”王源有些犹豫:“跟这一模一样的玉佩有很多,不一定是你给王俊凯的啊,可能只是别人不小心遗落的。”

“王源,这个玉佩原本配的是红绳,是我把它换成这个颜色的。”我倔强的盯着他的眼睛。“那个身影,真的跟王俊凯很像。”

王源不忍打击我,却还是安慰般的劝道:“你可能是太累了。别想那么多了,重庆这边的戏拍完,我带你去玩玩。”

我发现不管怎么说他都不信我,有些烦躁起来,揉了揉刘海回到房间。玉佩放在桌上,像雨后漫开的柔和的绿草的颜色。

是你吗?

 



深夜打车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旁边有个大明星跟着更是雪上加霜。我好不容易拦到一辆空车,急匆匆的把戴着口罩和帽子全身上下捂得严严实实的王源推进车内,然后自己也坐进去,报了地址。一路上两个人没有说一句话。

我从包里拿出钥匙,推开门便是扑面而来的尘土气息,这个房子很久都没人打扫了,赤脚走在地上走能感觉到一层灰尘。我从鞋架上取下拖鞋给王源,说:“他失踪前,来过这里。”

王俊凯从大学时候就开始住这间房子,周末的时候我过来帮他收拾屋子顺便往冰箱里加点菜。在他销声匿迹之前还来过这里。我推开一个房间的门,王源有些惊讶的说:“这不是王俊凯的录音间么?”

我点头,他笑了笑:“之前来这儿的时候房间都是写歌的稿子,现在怎么一张都不剩了?”我指了指谱架说:“他带走了所有的曲稿,唯独留下这一张。”

白纸黑字,清楚分明的写着一句歌词:

 

 

不需要多余的语言

让我再爱你一遍

 

 

 

 

我望着那张纸,不知道能说什么,很显然,王源跟我一样,没搞懂王俊凯的意思。

晚上我们到八中附近的一家饭店,以前我们几个经常来这里吃饭,老板也认识我们,考虑到王俊凯他们身份特殊,我们从来都是坐包厢。不料这次人太多,包厢已经满了,我们两个互相看了看,两脸懵逼。

然而十分钟以后,我跟王源在饭店后门的一个隐秘的烧烤摊撸串。他问我怎么知道这有个烧烤摊,我口齿不清的跟他说:“王源儿我跟你嗦,王俊凯之前带我来这里吃过。”

2017年我生日那天晚上,王俊凯在重庆有个饭局,都是圈内的人和一些董事。反正也没办法跟他一起过生日,他也不一定记得,那天我干脆没过生日,跟往常一样在家里吃饭洗澡睡觉。谁知道大概快十一点的时候,他一个电话过来叫我下楼。我大半夜被他叫醒穿好衣服迷迷糊糊到楼下没看见有人,过了一会儿听到有人轻轻喊我名字,我四处看了看,终于在路灯后的树下发现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

“大哥,你这大半夜的把我叫下来玩午夜惊魂?”我打了个哈欠,眯着眼睛问他。

他嘘了一声,不知道从哪里搬来一辆自行车,一个大长腿跨上去,拍了拍后座让我坐上去。我一个激灵就清醒了:“这么迟你不回家睡觉你让我陪你骑自行车?你不怕被粉丝追到啊。”

王俊凯扯了扯嘴角,瞪了我一眼低低的说:“让你上你就上废话咋呢多。”

我擦,这孩子怎么说话的。我这么有原则的人当然二话不说就坐了上去,也没问他要去哪里,迷迷糊糊半睡半醒的跟着他走。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八中门口了。

王俊凯把自行车牵到一个小巷子里,然后带我穿过巷子走到一个烧烤摊前面,很大方的说:“吃吧,今天哥请客。”

我看了看烧烤摊,又看了看王俊凯,最后得出一个结论:

他有病。

 

“谁托马半夜把人从床上拽起来骑四十分钟的自行车去撸串的啊!!”

“你丫能不能挑一个正常的时间啊!!”

“烧烤的师傅都睡着了你托马自助啊!!”

王俊凯笑着的眉眼忽然就黯淡了下来,有点委屈的说:“正常的时间我不能出来啊……”

他脸上写满了委屈,我一下子心就软了,觉得自己简直罪孽深重。我一巴掌拍醒在烧烤摊前睡觉的大叔。十分钟后我们面前就出现了两个油光发亮的空碟子。王俊凯洪亮的吼了一嗓子:“老板!再来十斤肉串!”

卧槽,感情这小伙子吃个烧烤也能醉?我戳了戳他的脸,挺热的,我忽然意识到有些不对,趴到他身上嗅了嗅。

“王俊凯,你喝酒了?!”

王俊凯脸上红红的,对我一个劲的笑。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特别生气还有一点委屈的感觉,生日没过就算了大半夜还被拉出来陪他撒酒疯。我一急吼了他一句:“你没事喝什么酒啊你才多大啊!”

王俊凯站起来,不知道是不是吃撑了,加上些许醉意,脚步有些不稳。他一把拽过我的手,嘟囔着:“我好困,头好痛,我们回家。”

我想打电话,却发现走得急手机忘记拿了。于是从王俊凯口袋里拿出他的手机打了个电话给千玺。从他口中我才知道今天事情的始末。今天出席饭局的圈内人都说要不醉不归,他们的酒量都是好的没话说,认识的人都知道是千杯不醉。王俊凯在他们之间时不时被灌两杯,经纪人和助理都不被允许参加这次饭局。彼时王俊凯已经满了18周岁。躲得过同行的灌酒躲不过董事会的几个人的要求。最后七七八八也喝了不少。第一次喝这么多酒他根本就招架不住,所以现在醉成这样。

我任由他拽着跌跌撞撞往前走,拐进小巷子里后他的步伐越来越慢,最后干脆停下了靠在墙边闭着眼好像很难受的样子。我轻轻拍着他的背,不知道一会会不会吐出来。我松开他的手想去便利店买纸巾和矿泉水以防万一,刚走了两步忽然就被拽住,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股力量狠狠地往回拉去,“砰”的一声撞到他怀里。他一手拽着我,斜斜的靠在墙上,正好挡在我前面。巷子太小,我们之间距离不断拉近,我稍微抬个头,就能亲到他的下巴。

王俊凯低下头对上我的眼睛。他眼里湿漉漉的,水汽弥散,像雨落草地,江风绵延八千里。他一动不动的看着我,我唤他的名字,一个王字刚到嗓子口,就看见他的脸忽然放大,我条件反射的闭上眼睛,不到一秒钟便感觉有个软软的东西贴上了嘴唇。

我瞪大眼睛,整个人像被雷劈了一样愣在原地。面前的少年有我最熟悉的温柔声息,俯身拥住吻我的样子太深情。于是便忘了闭眼,忘了呼吸。

王俊凯的睫毛很长,轻轻碰着我的脸。他的吻生涩而温柔,带着缱绻的声息一点一点辗转在我的嘴唇。像是整个宇宙的星光都陨落在了我们身旁,积攒了整个年少的雨水瞬间倾涌而下,小心翼翼藏起的思念和爱恋就这样被奔涌而出的满腔热情冲到了表面。我闭上眼,用力回吻。王俊凯却好像被刺激到了,忽然停了下来,眼里波光潋滟,头抵着头望了我一会儿,附在我耳边喃喃:

“秦歌,秦歌。”

随之而来的是更密集更霸道的吻。

 

 

我不知道过了多久,王俊凯似乎清醒了一些,又好像没有。渝州城的天空上绽开了烟花,闪烁着的,明灭着的,在他的眼睛里开出斑斓的花。他抱住我,说:

“秦歌,生日快乐。”

我就那样静静靠在他的怀里,回过神来的时候脸上一片湿润。

王俊凯,原来你都记得。

谢谢你还记得。

那天我十六岁,他十九岁。我们一起走过了刚好十年的光阴。十年里渝州的树叶落了一载又一载,家门口的店铺搬迁了一回又一回,路边摊换了一个又一个;十年里我们的作业本堆积成了小山丘,自行车修理过无数次,水笔换了一把又一把,看过的书一本一本叠加;十年里我们认识了各种各样的人,经历过许多悲喜离合,懂得了更多的大道理。经过这十年的变迁我跟王俊凯依旧在一起,他依旧热爱唱歌,我依旧热爱他。

自始无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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